彩虹(佛山)平板显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1月09日,注册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顺诚南路10号,法定代表人苏晓华。经营范围包括平板显示器件、电子产品及零部件、原材料的制造、开发、经营;货物、技术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承办“三来一补”业务(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;国内商业、物资供销业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厂房、机械设备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