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