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骏鸿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1月23日,注册地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115号首层之五,法定代表人马燕飞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:办公楼出租、商业营业用房出租、其他建筑物出租;销售:家用电器、照像器材、复印机及配套设备、机动车零配件、轮胎、电子计算机、钢材、铜材、铝材、日用百货、针纺织品、建筑材料;房地产开发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,凭批准文件、证件经营)。(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