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水利相关咨询服务;水文服务;水土流失防治服务;土地整治服务;防洪除涝设施管理;水资源管理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