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以自有合法资金(资产)开展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(不得从事股权投资,债权投资、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,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集资收款、受托贷款、发行票据、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...